一、学校简况
学校名称:廊坊师范学院
学校标识码:4113010100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概况:廊坊师范学院是具有110年的办学历史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于200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被确定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0年获批河北省第二批应用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学校现设置有58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文学、历史学、教育学、法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汉语言文学、英语和学前教育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品牌特色专业、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拥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应用型示范专业2个、品牌特色专业4个,重点发展学科4个;14个专业已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二级认证。
廊坊校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空港校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中东街998号(位于北京大兴新机场东南直线约5公里)
二、招生范围
2025年我校面向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陕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新疆、广东、宁夏、甘肃、上海、西藏等三十一个省份招生,其中含普通类、对口类、艺术类、体育类、体育单招类、少数民族预科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对口援疆计划等类别。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生源所在省份最终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并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根据实际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学校承认生源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
5.学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
6.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省份计划总数,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7.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四、录取办法
1.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专业,否则予以退档。
3.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包括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据投档成绩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4.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成绩合格。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5.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音乐教育类专业测试;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音乐表演类专业测试。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在河北省招生,考生必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成绩合格。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7.报考我校体育类(除运动训练专业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成绩合格。录取办法:
(1)河北省: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8.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所在省份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及分值不用于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具体见《廊坊师范学院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9.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与波兰沃尔茨应用科学大学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函﹝2022﹞5号文,批准书编号:MOE13PL2A20222224N),采用“4+0”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四年就读于廊坊师范学院。录取时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本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
10.我校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会计学3个专业(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文号:冀教高函﹝2023﹞75号),采用“4+0”培养合作模式,四年就读于廊坊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同普通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本项目中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
11.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学生预科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后转入我校学习。
12.英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00分。
13.除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14.除运动训练专业外不确定男女生比例。
15.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所在省份最终公布为准。
五、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学校均不予录取。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科学类、心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专业。
3.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科学类、心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美术学等专业。
4.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科学类、心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美术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六、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廊坊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廊坊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招生咨询
招生办公室电话:0316-2188213;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16-2188203;
学校网址:https://www.lfnu.edu.cn。